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深入貫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市紀委監委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開展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招投標不規范影響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為充分發揮反面典型案例通報的震懾、警示作用,強化以案為鑒、以案示警,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參與市場活動,現將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 

  無證施工 

  基本情況 

  **大酒店品質提升工程項目由福州**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上述企業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建筑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定。 

  行政處罰、處理情況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建筑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參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G304.12的規定,對福州**大酒店有限責任公司、**集團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