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深入貫徹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省市紀委監委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開展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領域招投標不規范影響營商環境專項整治工作。為充分發揮反面典型案例通報的震懾、警示作用,強化以案為鑒、以案示警,推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引導市場主體依法合規參與市場活動,現將違法行為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 

  串通投標 

  基本情況 

  在參與***片舊屋區改造項目(施工)項目的投標過程中,福建***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福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電子投標文件的計價軟件加密鎖序列號信息和計算機硬件信息(網卡MAC地址、CPU序列號和硬盤序列號)雷同。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條第(一)項、《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活動管理的通知》第十條第(二)項,認定福建***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與福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行為構成串通投標。 

  行政處罰、處理情況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五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七條,分別對福建***建設發展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福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作出行政處罰,并將兩家企業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 

    

來源: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