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參建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市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發揮數字人民幣高效率、低成本優勢,根據市政府《關于印發福州市數字人民幣試點三年(2024-2026)攻堅行動方案的通知》(榕政辦〔2024〕59號),進一步深化數字人民幣在工程款支付應用的增量擴面,在我市開展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應用試點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試點項目征集范圍
2024年福州市新開工(原則上于2024年7月1日后)的新建、改擴建的各類房屋建筑工程(含裝飾裝修工程)、市政工程項目。
試點項目數字人民幣支付對象應包含施工單位之外還應包含勘察、設計、造價、監理等其中至少一個單位,施工合同金額不小于400萬元。鼓勵我市市屬國有企業承建的項目積極申報。
二、試點項目征集時間及數量
自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前,原則上共計征集不超過10個試點項目。
三、申報要求
1.項目建設單位(或代建單位)與工程合同乙方共同申報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應用試點項目。
2.申報單位應在試點項目工程款支付過程中采用數字人民幣方式支付,項目建設單位向合同乙方采用數字人民幣方式支付工程款金額占比不少于各工程合同金額的60%。施工總包單位向下游分包或供應商采用數字人民幣方式支付工程款金額占比不少于建設單位以數字人民幣方式支付工程款總金額的50%。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填寫《福州市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試點項目申報表》(詳見附件),經申報單位加蓋公章后的書面材料報送至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業處。
(二)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將根據所申報項目情況開展資料審查,研究確定我市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應用試點項目。
(三)列入試點項目的建設單位,應牽頭組織各申報單位每季度向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報送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相關臺賬和試點計劃落實情況。
(四)對列入試點的項目,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將不定期組織行業專家督導試點工作推進情況,對試點項目的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進行評價。
五、保障措施
(一)享受金融扶持政策。被列為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應用試點項目,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將積極向上爭取政策傾斜,對試點成績顯著的單位予以激勵。
(二)進行試點專項表彰。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對于具有良好示范效應的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應用試點項目,項目竣工驗收后將對相關單位進行全市通報表揚,并提請中國人民銀行福建省分行對有關單位予以全省通報表揚。
附件:福州市數字人民幣工程款支付試點項目申報表
福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中共福州市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1月13日
(聯系人:張德榕,聯系方式:86308589)